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96年) 第六章 选举程序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9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选举程序 第二十三条 直接选举时,各选区应当召开军人大会或者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进行选举。投票选举由军人委员会或者选举委员会主持。 军人代表大会的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