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9年)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九条 士官担任除班长以外的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须经军事院校培训。 士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必须经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