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十四条 部队应当每年对士兵进行训练考核,对专业技术兵进行技术等级标准考核。考核成绩应当作为使用、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