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四章 招录聘用 第二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招录聘用 第二十条 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直接引进和专项招录文职人员的程序,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