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 第八章 教育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 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 文职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八章 教育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 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文职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