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年) 第六章 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聘用单位应当根据军队政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文职人员的特点,对文职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提高文职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