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2025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相关许可:

不符合条件而批准进行军队特需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临床试验;

不符合条件而颁发军队特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医疗机构制剂批准证明文件;

不符合条件而颁发军队特需药品生产与配制许可证、军队药材供应许可证、军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