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1999年)
  3. 十、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1999年) 十、

十、 作复员和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 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 (二) 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 (三) 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 (四) 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门批准的。
九、 目录 (一)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