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 第五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 第十九条 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届满,因违犯军纪,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不够晋级条件的,延期晋级或者退出现役。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