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八章 与军外人员的交往 第一百零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零八条 第八章 与军外人员的交往 第一百零八条 军队单位担负迎外任务,应当严密组织;不得擅自更改礼宾规格、演示课目、队列动作、操作规范,不得组织或者邀请无关人员观摩;军人在观摩过程中不得擅自摄影、摄像。 第一百零七条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