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八章 与军外人员的交往 第一百零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零四条 第八章 与军外人员的交往 第一百零四条 军人不得接受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不得参加地方非政府组织的剪彩、庆典等活动。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