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年) 14.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年) 14. 14. 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赋予平潭制定相应从业规范和标准的权限,在框架协议下,允许台湾建筑、规划、医疗、旅游等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持台湾有关机构颁发的证书,按规定范围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任职的台湾同胞试行两岸同等学历、任职资历对接互认,研究探索技能等级对接互认。对台商独资或控股开发的建设项目,借鉴台湾的规划及工程管理体制。 (六) 目录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