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年) 10.

10. 拓展金融服务功能。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拓宽服务领域。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科技金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争取纳入投贷联动试点。创建金融集成电路(IC)卡“一卡通”示范区。进一步简化资金池管理,允许经银行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业务。进一步推进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由自贸试验区所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同级国家税务局审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和变更的备案制度、违反行业管理规定的处罚制度、失信和经营异常企业公示制度、属地监管部门对企业定期抽查检查制度。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设立项目公司开展飞机、工程机械、大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支持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探索适合商业保理发展的监管模式。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