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年) 16. 构筑服务区域发展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叠加优势,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推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协同创新。积极发展科技金融。依法合规开展知识产权转让,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协同工作机制。根据区域特点和发展需求,针对区域创新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试点。支持京津冀三地政府按规定共同出资,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形成合作机制。联合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共同成立创投基金,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推动教育部、天津市共建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验区,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探索人才评价方法,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强化激励,吸引领军科学家、企业家、归国创业人员等高端人才,建设国际化人才特区。为符合条件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进一步简化签证等相关审批程序。 四、 保障机制 (三) 完善配套税收政策。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其中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16. 构筑服务区域发展的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叠加优势,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推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协同创新。积极发展科技金融。依法合规开展知识产权转让,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协同工作机制。根据区域特点和发展需求,针对区域创新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试点。支持京津冀三地政府按规定共同出资,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形成合作机制。联合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共同成立创投基金,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推动教育部、天津市共建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验区,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探索人才评价方法,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强化激励,吸引领军科学家、企业家、归国创业人员等高端人才,建设国际化人才特区。为符合条件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进一步简化签证等相关审批程序。 四、 保障机制 (三) 完善配套税收政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其中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