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黄河流域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污染环境、妨碍防洪安全、破坏文化遗产等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相关费用。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