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17年) 第二章 船公司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17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船公司 第六条 船公司在高速客船开始营运前,应以手册形式编制下列资料和指南: 航线运行手册; 船舶操作手册; 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 培训手册。 上述各项手册所应包含的内容由主管机关确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