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17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6年12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