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1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17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6年12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3号)同时废止。 附录: 高速客船最低安全配员(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第三十三条 目录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