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