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第四十七条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驻外外交机构武官参照本法管理,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十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