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0年) 第五章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0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 第五十六条 根据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管辖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