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0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 第二条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地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根本性条款。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行使权利和自由,不得违… 第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 第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 第五条 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六条 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