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四、 分区直接选举设立十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产生两名议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候选人须获得所在选区不少于100个、不多于200个选民和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分区直接选举中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四、 分区直接选举设立十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产生两名议员。 候选人须获得所在选区不少于100个、不多于200个选民和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分区直接选举中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