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第五章 经济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港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继续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港币的发行须有百分之百的准备金。港币的发行制度和准备金制度,由法律规定。 第五章 经济 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港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继续流通。 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港币的发行须有百分之百的准备金。港币的发行制度和准备金制度,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