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七十六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停止生产、经营,实施食品召回,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