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国家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加大奖励力度。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各级人民政府预算。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