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八条 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对添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选择性添加物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以选择性添加物质命名。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