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一百零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 (三)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一百零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三) 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