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 第七十条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被引用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