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