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五十条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