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四章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 第十二条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应当便于清洗和消毒。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