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7年) 第六章 飞行间隔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7年) 第八十五条 第六章 飞行间隔 第八十五条 在同一条航路、航线有数架(数批)航空器同时飞行并且互有影响的,应当分别将每架(每批)航空器配备在不同的高度层内;不能配备在不同高度层的,可以允许数架(数批)航空器在同一条航路、航线、同一个高度层内飞行,但是各架(各批)航空器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纵向间隔。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