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1年) 第二章 空域管理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1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空域管理 第十九条 位于机场、航路、航线附近的对空射击场或者发射场等,根据其射向、射高、范围,可以在上空划设空中危险区或者临时空中危险区。 在规定时限内,禁止无关航空器飞入空中危险区或者临时空中危险区。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