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0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机场区域是指机场和为该机场划定的一定范围的设置各种飞行空域的空间。
机场区域应当根据机场周围的地形,使用该机场的航空器的型别和任务性质,邻近机场的位置和跑道方向,机场附近的国(边)境、空中禁区、对空射击场或者发射场、航路和空中走廊的位置,以及公众利益和安全保障等因素划定。
相邻机场距离过近的,可以合划一个机场区域。
机场区域的界线通常与机场飞行(塔台)管制区的界线相同。
机场区域应当根据机场周围的地形,使用该机场的航空器的型别和任务性质,邻近机场的位置和跑道方向,机场附近的国(边)境、空中禁区、对空射击场或者发射场、航路和空中走廊的位置,以及公众利益和安全保障等因素划定。
相邻机场距离过近的,可以合划一个机场区域。
机场区域的界线通常与机场飞行(塔台)管制区的界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