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0年) 第十章 对外国航空器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0年)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十章 对外国航空器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外国航空器飞入或者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必须按照规定的航路飞入或者飞出。飞入或者飞出领空前20至15分钟,其机组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并取得飞入或者飞出领空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得飞入或者飞出。 第一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