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2023年)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202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获知驻在国审理涉及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案件的,驻外外交机构可以按照驻在国法律和我国与驻在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进行旁听,并要求驻在国有关部门根据驻在国法律保障其诉讼权利。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