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第五章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三条 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