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六章 决算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六章 决算 第六十四条 预算法第五十九条所称“决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