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五章 预算调整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预算调整 第六十条 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列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