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四十四条 预算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所称“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是指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调拨、周转、冻结、扣拨、退付已入国库的库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