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法律、法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法律、法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