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第八章 决算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第七十六条 第八章 决算 第七十六条 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审核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予以纠正。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