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六十五条 各级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