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六十二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领导,支持政府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支持政府财政部门严格管理预算支出。 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分析;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建议本级政府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