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