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第八章 决算 第七十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经国务院审计部门审计后,报国务院审定,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八章 决算 第七十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经国务院审计部门审计后,报国务院审定,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