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第五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四) 第五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 对执行年度预算、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