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七章 预算调整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七章 预算调整 第五十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