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十五条 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