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九条